自近世以来的两百多年间,碑学、帖学、碑派、帖派以及碑帖之争一度成为中国书法史的一条基本脉络。然而,必须着重指出的是,从清代中晚期至民国前期的书法史,基本仍是以碑派占据主流地位,而帖派则处于次要位置。此乃一个基本的史实。当然,在这一基本史实的基础之上,又存在着帖学的回归与碑帖之间的激荡。
实际上,所谓的碑帖之争,在清代民国书家眼中,并不存在实际的概念之争(因为清代民国之人对于碑学帖学的概念及内涵原本就十分清楚,无需争辩),而是话语权的争夺。所谓的概念之争,不过是后来人的一种错觉或想象罢了。
碑与碑派
就物质形态来讲,所谓的碑,指的是碑碣石刻书法,涵盖碑刻、石刻、墓志、摩崖、造像、砖瓦等等,都可笼统地归为碑的形态。这是广义上的碑。但就内涵而言,书法意义上的碑派,则特指取法汉魏六朝之碑的流派。为何说取法汉魏六朝之碑,才可被认为是真正意义上的碑派呢?原因在于,汉魏六朝之碑深具篆分之法。不过,碑派书法,也可包含唐碑中取法汉魏六朝碑之意味的部分。
这才是清代碑学家的真正要义。离开了这个要义,就谈不上真正的碑学与碑派。唐人之后的碑,例如宋代、明代的碑刻书法,是否能够纳入清人所说的碑学范畴之中呢?不能。因为,宋明之人的碑,已没有六朝碑法的意味。
所以,既不能将碑派书法狭隘地理解,也不能将其泛化。
那么,何为汉魏六朝碑法中的意味?这里又涉及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所谓的意味,也即分法,八分之法。以八分之法融入书法,这是近世碑学家如包世臣、康有为、沈曾植、曾熙、李瑞清等人常常提及的一个重要概念。所谓的八分之法,也就是汉魏六朝时期的一种重要笔法。这个笔法的核心,也就是包世臣、康有为书论中特别阐释的 “分”。
分者,八也。八分,也就是分。按照《说文解字》,八即分,分即八。“八分” 之八,并非数字之八,而是程度之八。八者,背也,别也。八分之法,也就是指书法笔法的一种逆势之法。八分之法,在汉魏时期盛行,而在唐代衰退,到了宋明之际,则衰颓至极。到了清代中晚期,随着碑学的兴起,八分之法又大为盛行。所以,八分之法的复兴,在某种程度上也是碑学的复兴,此为近世碑学书法的关键所在。
另有一个问题,也是书法学界一直颇为关注的:取法唐碑的,是否属于碑派书家?我认为这需要具体分析。唐代的碑刻,有一个基本特点,即融合南北两派为一体,也就是说,既有北朝(北派,也就是碑派)的笔法,也有南朝(南派,也就是帖派)的笔法,多是两者合一。
颜真卿的碑刻中,就有很多北朝碑刻的影子,比如《东魏修太公吕望穆子容碑》、《北魏孝文帝吊比干文》、《元頊墓志》等,也有篆籀笔法,不过我们一般多将颜真卿归为帖派书家的范畴,但事实未必完全如此。颜书实际上多从北派而来。同样,欧阳询、虞世南、褚遂良等初唐书家的碑刻,也多与北朝碑志书法接轨,同时融合南派笔法。
但清人所说的碑派书法,一般很少提及唐人,还有另一个原因,就是唐代的名碑多是翻刻之作,“屡翻屡坏”,不如六朝碑。所以清人所说的碑学,一般指的是汉魏六朝碑而非唐碑。
康有为固然宣扬 “尊魏卑唐”,但实际上康有为的言论中暗藏诸多玄机,其尊魏是真实的,卑唐也是真实的,然而他习书却并不卑唐,而是多取法于具有六朝意味的小唐碑,比如《郭延瑾石亭记千秋亭记》就是其中之一。
康有为行事、习书、论书往往不按常理,致使后人不明所以,以至于产生很多误读。康有为鄙视唐碑,是鄙视那些没有六朝意味的唐碑,而对于深具六朝意味的唐碑,则颇为推崇。康有为取法《郭延瑾石亭记千秋亭记》属于独辟蹊径,而且康有为对于颜鲁公的草行多有借鉴,只不过是意取而非实取。
沈曾植习书与康有为固然有所不同,然而其行为却是一致的。沈曾植习书虽然包含南北,涵盖碑帖,出入简牍碑版,然而其实质上仍然是以碑法书写帖,终究是碑派书家而非帖派。梁启超习书也是以唐人为基础,尤其是致力于小欧(欧阳通),但其宗旨却是汉魏六朝,实际上是直接继承康有为而风格不同,所以梁启超当然应归为碑派无疑。但梁启超是碑派书家,并不意味着他就不学习帖。事实上,梁启超学习帖,在清代民国期间也是很突出的,但梁启超仍是以碑法改造帖,比如他以碑法书写《圣教》而独具硬朗之姿,这也是以碑法书写帖的例子。
帖与帖派
从广义上讲,帖泛指一切以毛笔书写于纸、绢、帛、简之上的墨迹,以此与碑石吉金等坚硬物质材料相区别。简而言之,也就是指墨迹书法。然而,狭义的帖,也就是清代碑学家所提及的帖,则专门指摹刻于枣木板上的晋唐刻帖。也就是说,清代碑学家所说的帖学,并非笼统地指墨迹书法,而是指刻帖书法。既然是刻帖书法,那当然不是第一手的墨迹原作,而是依据原作摹刻的作品,并且多刻于枣木板上,所以常有 “枣木气”。所谓 “枣木气”,多为贬义词,指的是匠气、呆板气,也就是缺乏鲜活生动的自然之气。这正是清代碑派书家反对学习帖的原因。
从晋唐一直到宋明时代的这一千多年间,帖派书法一度占据了中国书法史的大半壁江山,尤其是其领衔人物皆为一流的文人士大夫,所以往往容易将帖学书法史作为文人书法的一种象征。帖学到了中晚明,达到巅峰,出现了董其昌、文征明、沈周、祝允明、王宠、王铎、傅山、黄道周、倪元璐等大家,异彩纷呈,但也开始走下坡路。清初承接晚明余绪,仍是帖学书风占据主导,一直到康乾时期,依然是赵、董帖学书风盛行。可以说,帖派风华,晋唐之后,宋明昌盛,元代也是一个突起的高峰。但到了清代,帖学趋于衰落。其原因并非碑学的兴起,而是帖学自身的弊端日益凸显,才有了碑学复兴的结果。
而学习碑的人,之所以主张学习汉魏六朝的碑,是因为汉魏六朝的碑刻书法,其凿刻者往往也懂书法,所以刻碑本身也是一种创作。所以,碑刻书法虽然有书丹者,但工匠凿刻的过程也是一种再创作,同样可以作为第一手的书法文本。甚至,高明的工匠,在凿刻时可能比书丹者更精通书法审美。这就是工匠书法作为中国书法史中一个重要存在的原因。
理解这个问题其实并不复杂,不妨以篆刻为例。篆刻家在刻印之前,一般先写字。但对于一个篆刻者来说,写字只是其中一方面,甚至不是最主要的方面,而刀法才是重中之重。
不能认为学习第一手的墨迹材料就一定是帖学,而取法碑刻就一定是碑学。这只是一种表面的理解。如果这样,那岂不是秦汉简牍帛书也属于帖学范畴?宋人碑刻也属于碑学范畴?
碑帖的分别,在清代民国书家之间基本界限清晰。比如邓石如、伊秉绶、张裕钊、赵之谦、徐三庚、康有为、陈鸿寿、张祖翼、李文田、吴昌硕、梁启超、郑孝胥、张伯英、李瑞清、曾熙、张大千、陆维钊、沙孟海等,应划归为碑派。并不是说他们就不学习帖,而是他们即使学习帖,也是以碑法入帖,也就是以汉魏六朝的碑法入帖。
张照、梁同书、刘墉、铁保、吴云、翁方纲、翁同龢、刘春霖、谭延闿、溥心畲、沈尹默、白蕉、潘伯鹰、马公愚等,则一般归为帖派。还有一些在碑帖融合方面有突出成就的,比如何绍基、沈曾植、梁启超等,尽管可以归为碑帖兼融一派,但实际上他们在碑上的成就更大。其实以上书家对于碑帖都各有涉猎,只不过涉猎的程度不同而已。
(鸣谢朱中原先生清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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