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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王国时期,城镇职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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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权力指政治主体对一定政治客体的制约能力,它体现在政治主体为实现某种利益或原则的实际政治过程之中,政治权力中包含着主客观两个方面的构成要素,政治权力的客观构成要素是指政治权力形成的过程中促成因素和条件。

政治权力客观构成要素是多种多样的,其中最主要的有生产资料的有效占有、社会财富、暴力;除此以外,政治权力的客观构成要素还包括所拥有的自然资源、所处的地理条件、有益的文化传统、有利的形势变化和时机以及政治权力客体的服从心理等。


城镇职能则通常理解为定居点在国家和地区范围内的社会经济生活中所发挥的作用。根据功能学角度来讲,城镇职能有许多类型,比如,政治职能、军事城市、文化城市、经济职能等。

而中王国时期对政治权力客观构成要素的占有是通过设置具有不同职能的城镇来实现的,各类城镇的布设都是国家权力占有客观要素的体现。中王国时期,一个从中央到地方的等级行政结构已经形成,这一结构以法老为核心,以地方政府为分枝。

各城镇由于其所在区域的地理位置、交通位置及经济地理位置的差异,所承担的职能有所不同,因此,对各类城镇的职能的分析研究是揭示中王国城镇系统的关键。大致说来,中王国时期的城镇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职能。



政治职能

中王国时期的埃及城镇具有鲜明的政治特性,这一点源于对其发展的认识。首先,城市是权力的象征。从本质上看,城市是阶级社会的产物,是统治阶级用以压迫被统治阶级的一种工具。前、早王朝时期,埃及不同地区就已出现具备城市特征的定居点,是埃及城镇社会的初级阶段。

第一中间期,区域自然地理特征差异及社会经济发展进程不同所形成的各诺姆实力差异导致了混战不休。各诺姆自立为王,借助战争形式,以求实现直接占有他国的政治、经济、文化权力的目的,最终第十一王朝的迪比斯家族取得了当时社会政治结构中的霸主地位。

因此,城镇作为一个区域的中心是其角逐的目标。到中王国时期,统治者在继承以往的基础之上,又通过内部殖民的方式进一步建立新城镇,不断加强对地方的控制,使地方始终处于中央的监管之下,这是中王国城镇的一个总的特点。另外,城镇的城墙对当地社区也起着重要作用。


它不仅是一种保护措施,而且是地位和权力的象征。城墙是埃及最早出现的城市元素之一,贯穿整个埃及城镇历史。并且,城墙建成后也并非一劳永逸的,各城镇会根据自身需要不断对其进行加固、扩建。

因此,墙不仅始终左右着城镇内部的规划布局,还表达了统治阶级对城镇的管控,管控对象不光包括生产资料、劳动力、更是保护了统治阶级的私有财产。所以,城墙是统治阶级维护其特权的具象化表现。由此可说,政治权利已融入中王国城镇之中。

其次,城市是统治阶级维护权力的必要工具,国王作为重大项目发起者的角色是非常重要的,常常左右城镇的建立和发展。这一点在考古证据中尤为明显,规模巨大的贵族建筑与小型的、内容贫乏的平民建筑形成强烈的对比,是统治阶级地位的象征,也是通过扩大规模气势加强其统治地位的手段。


皇室和贵族恢弘精致的陵墓,以及众多神庙祭仪的遗迹,一方面是作为政权基础的宗教制度的象征,另一方面是借宗教仪式获取政治权力的手段。至于手工业的作坊,除了少数与生产工具有关,多数是陶器、青铜器等仪式性的艺术品的作坊;他们一方面代表生产活动的分化,一方面更清楚地表现为政治权力工具的制造业。

城市作为获取政治权力的工具这一点,还体现在迁都上。第十二王朝开朝后立即迁都至法尤姆地的区伊梯-塔威,其主要原因就在于适应政治上的需要。权力中枢所在城市的迁移,一方面有利于促进法尤姆地区的开发,另一方面也使得中央控制的空间范围进一步扩张。

是以,中王国城镇成为统治阶级用以获取和维护政治权力的工具。再次,城镇成为了权力在地方的统治据点。经历了第一中间期的纷争后,重新统一的中王国汲取经验,埃及城镇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建立了一系列新定居点,为国家开发有潜力的处女地,并且在各定居点中推行棋盘状的城镇布局。


这些定居点的规模和建立目的各不相同,但计划城镇和南部堡垒计划的良好推进,证实了中央政府在国家城镇系统中的积极作用,也显示出了中王国时期强有力的中央集权。而一系列计划城镇和堡垒的建立,也表明城市作为权力统治空间工具性的加强。

这些新城镇幅员范围是经过人为划定,而非天然地形成。这些城镇的政府掌握着一定数量的武装力量,还有镇压本地暴乱的责任,因此,这些新建定居点的行政机构同样是中央在地方上的基层组织。为加强对地方上的基层组织的监管,中王国在继承古王国时期的官僚的同时增加了新的职位。


官僚机构普遍增长,中央向重要城镇派遣钦差大臣,各城镇作为基层统治中心更为直接地受中央权力的控制。各城镇内部都设有大小不等的统治机构,并在城镇中占据重要的位置,实现了权利与空间的结合。

由此可见,政治权力是影响城镇兴起、发展、分布及空间结构变化的关键性因素。中王国的城镇具有权力的象征、维护权力的工具以及作为权力统治据点的政治特性,从不同方面反映了政治功能与城镇的相互关系,使得政治职能成为中王国埃及城市的基本职能。


经济职能

首先,中王国时期,城镇的经济功能得到强化。原因之一,中王国时期建立了比较稳定的政府,社会的稳定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为一部分城市特别是交通枢纽城市的经济发展提供了条件。原因之二,发达的交通网成为促使经济都会产生的先决条件。古埃及坟墓壁画中的壁画为此提供了证据。


TT162坟墓中的贸易场景,刻画了船靠岸、卸货的场景,TT51、217中也刻画了船只。从场景安排来看,可能暗示贸易通常在尼罗河岸边进行,古埃及纸草也记载了国内贸易使用货船来运输。而古埃及城镇大多临尼罗河而建,省会等重要城市更是交通枢纽,城中的码头也就成为了绝佳的交易地点。

由此可以推测,墓中壁画可能就反映了城镇间的贸易往来,即古埃及人凭借高超的造船技术,辅之以城镇中可能更为完善的码头设施,为各地之间的货物运输与贸易往来大开方便之门。

而南部边境的堡垒要塞凭借便捷的地理位置同努比亚地区有着很多的贸易往来,整个要塞地区不仅可以保护尼罗河商路的安全和贸易的顺畅,还成为埃及边境的一个经济中心,为官僚贵族提供了收入。另外要明确的是,这些经济中心大多数还都是本区的行政机构治所,体现出区域经济中心常与行政机构治所重合的特点。


第二,城镇是再分配制度的基本单位。古埃及经济属于国家主导性的再分配经济,这是指农民家庭的剩余粮食,被行政当局收集起来,以便在官员、祭司、军队、皇室陵墓工匠等社会特定部分中重新分配。埃及富足的农业是这一制度建立的前提,而具体的搜集和分配工作则集中在城镇之中展开。

埃及城镇内部的再分配因素由来已久,前王朝时期在希拉康坡利斯、法尔卡丘等城镇边缘便已出现大型的食品作坊,为粮食的再分配体系的提供了最初证据。专门的生产区域不仅证明了专职生产者的诞生,还证明了需求与交易的存在。

这种再分配模式成为埃及的经济传统,贯穿整个法老时代,其中,考古调查为中王国时期的城镇内部再分配体系提供了有力支撑。中王国时期,地方城镇中——特别是省城和堡垒要塞中——都发现了大型粮仓的存在,在厄勒凡汀还发现了官方的贮藏和分配中心(khetem)。


计划城镇中大型粮仓更是直接与贵族住宅相连,平民住宅中的储粮设施则数量稀少,存储量也极小,再次证实了计划城镇由中央的供给维持,城内大部分居民则需等待地方当局的再分配。以上证据表明,再分配模式不仅得到中央政府支持,并且在地方城镇中得到落实,中央通过层层分配的手段不断加强控制力。

第三,官僚机构在国家经济中发挥作用。在法老时代,法老是埃及的绝对君主,依靠官僚机构来管理事务。官僚机构日益完善,官员职责更加细化成为中王国政府的一个显著特征。强有力的中央机构既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发挥经济作用,但也导致日益冗余的贵族更加依赖地方税收的维持。


因此,各地税收备受重视,中央财政部门对此进行严格监管,地方长官在税收过程中也起到了重要作用。中王国凭借较为稳定的长期统治、各城镇相对便捷的地理位置、交通工具的便利,推动区域贸易发展,促进了社会经济进步。同时,经济中心与政治中心的重合,以及中央对地方城镇经济的宏观干涉,使得城镇功能逐渐发育和完善,促使其成为区域经济的核心。


文化职能

埃及人对宗教的笃信和死后世界的关注,使得神庙成为埃及文明的重要载体,有学者认为,神庙是埃及第一批有核定居点的催化剂,是第一批规划定居点产生的核心。因此,纪念性建筑与城镇息息相关,神庙更是在城镇中占据重要地位。


中王国时期不仅广泛修建神庙,而且宗教活动也是城市生活的一个重要内容,由此产生了一批具有文化职能的城市。在埃及,宗教是整合社会的主要精神力量和组织力量。

首先要注意的是,神被认为是居住在为他们建造的庙宇里,城镇中的神庙使他们成为城镇的居民,使埃及人自然地认为神、神庙与城镇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而神明作为镇上最重要的居民,他们的居所神庙往往占据了城镇的中心位置。

这些受到广泛崇拜的神明除地方神明的身份之外,常常兼具自然属性,对他们的祭祀活动一方面折射出宗教象征意义,另一方面还表达出权力对地方空间的占领,隐含着权力因素。城镇中宗教活动与政治权力的紧密结合,使其成为帝国权力运作的工具之一。


其次,宗教活动促进区域文化的发展。神庙大门通常并不向公众开放,但逢盛大节日庆典之时,所有居民都可以参加集中组织的宗教活动,成为近距离接近神明的宝贵机会。每逢节日,神像会被带出庙宇游行,其中重大节日国王也会亲自参与,并且进行跨城镇的游行,这些承担祭祀活动的城市也具有了祭祀文化特征。

这些祭祀活动也为神明、国王和民众之间提供了连结的机会,各地群众与当地神明的密切联系也有利于增强区域认同。神庙还使得城镇具有教育和文化传承的作用。首先,神庙具有政治道德的教育功能。王公贵戚与宗教的密切联系已无须赘述,普通埃及人也都虔诚的信徒,他们的生活与宗教密不可分。


埃及人虔信玛阿特,认为社会秩序是神圣的宇宙秩序的一部分,代表了古代埃及人生存的价值基础,并将神、法老与人连接起来。因此,人们需要秉持公平、正直和诚实等美德,并认为坚守传统的信仰、政治和文化对维护社会秩序,防止国家分崩离析是必要的。其次,神庙还于无形中具备了公众教育功能。

埃及人能生活在如此深厚的宗教环境,神庙发挥着重要作用。中王国时期修建了大量的神庙,并且神庙往往都有大量雕塑、绘画和象形文字。通过神庙祭祀的对神的壁画和文字的解读,埃及人得以了解神灵的形象,了解到相关的宗教知识,从而教化着一代又一代的埃及人,城镇由此发挥着深远的文化作用。



军事职能

城镇的军事职能突出体现于堡垒要塞之中。早王朝时期埃及已出现堡垒城镇,随着战争频率、性质的不断升级,中王国时期统治者对外族观念发生变化。在中王国时期的文献中,埃及人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对外族要采取防御政策,尤其是要针对南部近邻努比亚进行防御。

因此,中王国时期的堡垒要塞是在对外族的防御观念之下建造起来的。首先,南部要塞大都修建于中王国时期,并充分利用地形之险。埃及南部要塞除布亨之外,大都建造在地势陡峭艰险、水流湍急的地区。这些要塞的一显著的特点是大部分朝西面而建,与湍急的瀑布形成了很好的配合,易守难攻,充分利用了地形的优势。


其次,彼此配合的堡垒要塞形成了一条防御链。如前所述,中王国时期埃及堡垒的守城设施十分完善。各要塞的城墙高度与厚度均十分惊人,配之以垛墙、塔楼、岸阶等一系列防御设施,并且充分高效地利用城内空间建造兵营、粮仓等必备设施,使要塞具备抵御外敌的防御能力。

这些防御设施不仅体现了埃及修建军事设施方面可以达到的高度,也证明了堡垒的军事性质。另外,第十一王朝的孟图霍特普二世在恢复和统一了国家之后,即刻开展了对南部的军事征服,随后的统治者继续贯彻了这一做法。这一时期,埃及在尼罗河瀑布地区的军事行动更多的是为了保护尼罗河商路的安全和贸易的顺畅。


可以说,中王国时期建立的大量军事要塞有效地防御了努比亚游牧部落对埃及的骚扰,也通过这些要塞成功垄断了尼罗河流域的贸易在来。在边境地区建立堡垒要塞,既明确了埃及边界、保证了将士的后勤、战略战术的成功实施,一连串宏伟的要塞也起到了震慑南部的作用。

要塞建成后,埃及国王还在要塞地区收编了大量努比亚游牧部落,依靠这些游牧部落来维持边疆地区的治安,是以保证胜利的果实可以得到长期延续。由此可见,堡垒要塞是扩大领土,守卫新界边界的利器,肩负军事防御职能。中王国时期各类型城市的布设,首先表明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与繁荣,其次表明社会政治管理程度的加强。


而国家管理的目标不外是追求稳定与发展,中王国时期,中央通过安插各类城镇以达到巩固统治与进一步发展的目的。同时,各地均有代表王权的组织进行管理,从这一层面可以说,城市的经济、军事、文化职能则是为其政治属性服务的,它们是政治职能组成的客观要素和权力运行的保障。

由于各城镇之间自然、社会、经济资源发展的不平衡,各城镇职能也有所不同,因此在不同等级区域,不同职能城市间存在着相互依赖的关系,区域联系也得以加强。伴随着区域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区域联系的加强,埃及的城镇系统也日益完善和成熟。